农户石先生种下大葱籽儿,半年后长出的却不像大葱。前天,在通州工商分局的调解下,出售种子的种子商店赔偿石先生5000元。
“撒到地里的明明是大葱籽儿,却长出了这种不伦不类的东西。”11月17日,家住顺义区里桥镇的石先生拿着一把铅笔粗细、葱茎分杈的葱来到通州工商分局永乐店工商所投诉。原来,今年6月份,石先生花300元钱从通州永乐店一家种子商店买了一批大葱种子,回家后就把这些种子撒在了自己承包的10亩地里。到了大葱收获的季节,石先生发现,自己种的大葱并不像大葱,根本没人买。眼看半年的血汗要泡汤,石先生找到卖种子的商店,双方却在赔偿数额上达不成协议。
种子商店称种子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造成大葱减产可能是种子变异引起的。”经过工商部门调解,种子商店答应赔偿石先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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