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开俊:42岁,重庆市丰都县十直镇红花村农民,个体经营户,十直镇人大代表。
孙开俊,一位农民个体户,用卖鸡蛋、鸭蛋和做生意积攒的钱,与形形色色的“行政作假”行为进行了十四年斗争。2001年12月20日,他被群众增选为重庆市丰都县十直镇人大代表。

受托采访人:《公民导刊》记者 洪丰 受托采访人:21世纪人才报《重庆周刊》记者 李伟
作为农民的孙开俊爱出头管“闲”事并非始于今日。1993年,为减轻9元钱的农民负担,他申请行政复议后得到满意结果;1996年,为假种子坑农事件,他将卖假种者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赔偿受害农户种子款;2001年,因十直镇政府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屠宰税,他向有关方面举报后,此事被查处……
孙开俊说,政府部门不作为,或走走过场“假作为”,或者假借政府之名,谋求部门和个人的利益,都是行政行为作假,因此必须“行政打假”,只有这样才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行政作假,我看不惯”
《声音》周刊:你是个体户,为什么要对政府进行“行政打假”呢?
孙开俊:我在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中,发现有些行政机关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随意设置行政审批,以加强管理为由,巧立名目向群众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费用。2003年9月,我就收到过重庆市丰都县农业局的一份通知,通知要求每个种子经营户交纳400元,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培训学习。然而,根据《种子法》,个体户不是种子经营的主体,经营种子只是一种代销行为,没有必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不仅如此,县农业局还向外来种子经营户收取所谓的“新品种展示费”,每个品种收取500元。
在政府有关部门查处乱收费的过程中,县农业局竟然公开作假,明明全县大多数种子经营户都被收了费,但他们在给有关部门的报告中却说,只多收了4个人的费用。在后来清退乱收费时,农业局同样作假,从经营户那里把收据收去,然后打了一个欠条给经营户,而钱并没有真正退到经营户手中。
乱许可、乱收费或光收钱不服务,即便是服务也是打了“折扣”,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作假行为,违反法律。虽然我是一个个体户,但我看不惯这种做法。老百姓本来是相信政府的,可由于政府一些部门的“作假”,大家意见很大,对政府也就不那么相信了。我是镇人大代表,许多群众向我反映这些事情,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反映群众的意见,有责任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制止政府的违法行为。
《声音》周刊:你是什么时候当选人大代表的,你当选人大代表与“行政打假”有关系吗?
孙开俊:我是2001年12月20日当选为镇人大代表的。1992年,就有选民要选我当人大代表。以后几届镇人大代表选举,我都不是正式候选人,但仍有不少选民要选我,由于我告政府乱收费、乱摊派,得罪了某些人,在选举的时候,他们就从中作梗。2001年的选举,我也不是正式候选人,是很多选民直接在选票上的另选他人一栏填了我的名字。我想,既然群众选了我、相信我,我就应该为他们做一些事。损人害人的事情不管是个人做的还是机关单位做的,只要损害了大家的利益,我就要讨个“说法”。我想我的打假行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行政打假很难,少有人理解、支持”
《声音》周刊:还记得第一次“行政打假”是什么时间,什么事吗?结果如何?
孙开俊:我第一次“行政打假”是在1990年。1983年以来,全省(当时是四川省)各乡镇人民政府都在大张旗鼓地开办法制学习班,凡是党政部门领导认为谁有问题,就让治安员抓去接受法制教育,并收取每人30元至50元的学习费,每天还要加收5元至10元的看门人的工资。我在1990年9月和1991年10月也被以拖欠税费为由抓去,亲身体验了所谓的“学习班”。里面除了睡觉的稻草外什么也没有,也根本没人来上课,只要把学习费交了就放人了事,这明明是非法拘禁!出来后我不断上访,但没个结果。无奈,我就起诉到丰都法院。丰都法院先是既不说受理也不说不受理,敷衍了事。我就把丰都法院当成被告,告到涪陵地区中级法院。涪陵中院敦促丰都法院受理后,丰都法院却迟迟不开庭。我又告丰都法院不开庭,上级法院又督促丰都法院开庭。最后,丰都法院判我败诉,称开办学习班是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我不服,上诉到涪陵地区中级法院,又因为交不起50元的上诉费,被按自动撤诉处理。但我并没放弃,不断向各级有关部门直到中央反映。结果中央在1993年初终于下发文件,要求在农村中不得开办学习班。第一次“行政打假”给了我极大的鼓舞。
《声音》周刊:打假之初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的难处,现实与你的想像有多大距离?
孙开俊:第一次历时三年的“行政打假”可以说让我尝尽了苦头。当时只是为了讨个“说法”,觉得被关学习班冤枉。但没想到就是这个小小的申冤,挨了那么长时间,耗费了不少精力。
《声音》周刊:打假难,“行政打假”就更难了,十几年的打假经历最难的是哪一次?
孙开俊:是2002年那次,到现在也没有结束。起因是丰都县农业局扣押我代销的水稻品种,并予以处罚。我不服,起诉到法院。经过两次行政复议、两级庭审,现在已经申诉到重庆市检察院。关于这次打假,我虽然觉得理直气壮,但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个最终结果。
《声音》周刊:有人称你是“孤独的打假者”,是这样的吗?“行政打假”为什么这样难?
孙开俊:“行政打假”的确很难,而且少有人理解,少有人支持,包括我的亲戚朋友,都躲着我,怕我给他们添麻烦。“行政打假”要重证据,但收集证据很困难,许多人迫于压力,不愿提供。我在收集县农业局乱收费的证据的过程中,找到十多家种子经营户,对方均承认办了种子经营许可证,也缴了400元,但就是不给我看收据,有的人还说我是“多管闲事”,有的人把我撵出门。一次,我找到已经办理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付某,他说是怕报复,也不愿提供证据。一番软磨硬抗,他后来同意我复印收据,但要我写下保证书,我的保证书是这样写的:“我以人大代表的名义,借用付某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县农业局出具的收费单据,保证将400元钱如数退回,如果今后农业、工商税务等部门来找麻烦,我负全部责任。如果打官司,我帮忙打到底。”
除了收集证据难外,由于身处农村,信息不灵,寻找法律法规、文件也很难。“行政打假”不能乱打,要依法进行,我到政府有关部门去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往往会遇到很多阻力,有的推三阻四,有的干脆拒绝。另外,费用也是一个难题。
《声音》周刊:你“行政打假”一次的费用是多少,费用从哪里来?
孙开俊:一次打假最少要花费十几元,多的有几千元。这些费用全是自己出。以前靠卖鸡蛋和鸭蛋积攒的一些钱,后来靠做生意赚钱。
“政府真正依法行政,行政造假就会绝迹”
《声音》周刊:当地人是怎么看你的打假行为的?据说你的家门口有这么两行字:“人民代表孙开俊征集群众意见、人民代表孙开俊征集行政打假线索”。效果怎样?你的打假行为对周围的村民有无影响?
孙开俊:许多群众说我是“打假英雄”,帮助他们维护了权益。但也有人说我很“刁”,是个“扯皮”的人,专找政府的麻烦,抓住一点点事情不放,到处告状,还有的执法人员当面说我不够人大代表的资格。对于我来说,我既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刁民”,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
在我的住处,每天都有群众来向我反映情况。现在,在农村懂法律又敢说话的农民还不多。我个人的力量有限,村民维权意识的增强要靠多方面的努力。通过我的“行政打假”,特别是打假成功后,群众得到了实惠,他们的信心就更足了。以前我在取证时,往往得不到理解,现在有不少人主动向我反映情况。老百姓在减轻负担的同时,对政府的信任度就会越来越高。
《声音》周刊:在你的打假中成功有多少,失败有多少,为什么会失败?
孙开俊:这个,没有计算过。印象中我从没输过,这可能与我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有关,以前我在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过。每一次打假我都非常慎重,首先我要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收集到充足的证据才进行。法律是“行政打假”的最好武器。
《声音》周刊:你认为如何才能使行政造假绝迹?你告过多少政府部门,有无打击报复?
孙开俊:现在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如果我们大家一起来监督政府,使政府真正依法行政,那么行政造假就会绝迹。我告过十余家政府部门,包括乡镇、县级等,也遭遇过打击报复,但只要有理、依法,我就不怕。
《声音》周刊:假如今后不当人大代表,还继续打假吗?
孙开俊:当然会。我不可能永远当人大代表,但我是一个公民,公民同样有责任监督政府。我把别人打牌的时间用在“打假”上,甚至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当做一种生活的乐趣。
我希望自己无假可打。但,只要我身边的行政造假行为被我发现,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坚持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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