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大章村40多户村民2004年冬种植了近百亩辣椒,只指望有个好收成能过个好年。没想到精心侍弄的椒苗结出来的辣椒不但产量奇低,而且长得奇形怪状,市场上无人收购。原来,大章村这40多户农民种植的“怪胎”辣椒,都是购买了同一人的劣质种子所致。目前,当地农业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村民赊购种子种下百亩苦果
东方市八所镇大章村共有60多户人家,祖祖辈辈以种植为生,冬收为一年的主要收成。
2004年9月初,村民们开始筹划着种植辣椒,却苦于无钱买种子而发愁。这时,同村的赵某主动找上门来,表示愿意赊种子给他们,只要先付一半的现金,余下的钱可等收辣椒以后再付。当时赵某他们说种子是茂丰4号,因为这种品种产量高,抗病能力强,比较受农民欢迎,全村有40多户到赵某那里购买,种植面积近百亩。下种后,村民们开始借贷购买肥料、农药,对辣椒地进行精耕细作,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却发现椒苗的长势却不如别人在种子公司购买的茂丰4号,甚至连常规的辣椒也不如,并且抗病能力极低。于是,一些农户开始怀疑种子的质量,找到供应种子的赵某,与赵某一同做种子生意的符某解释说,这不是茂丰4号而是茂丰5号,种子不会出问题。
40多户农民损失超50万元
一位龚姓村民对记者说,当椒苗结上辣椒后,村民们惊奇地发现,这些辣椒不但品种不同,而且颜色各异,长得也是奇形怪状,大多数都是弯曲的。村民们再次找到供应种子的赵某等,这才知道,连他们自己也搞不清卖给农民的到底是什么品种。12月底,辣椒开始收摘,很多瓜菜商开始到东方收购辣椒,收购价为0.6元一斤,而大章村的这近百亩辣椒却无人问津。
村民陈某算了一笔账,往年他们种植的种子是“保加利亚号”,属常规品种,但在收成好的时候,亩产也可达到6000斤。今年,如果种上高产的茂丰4号,亩产不会低于5000公斤。按照现在0.6元一斤的话,一亩地最少也可以赚四、五千元钱。但是因为种子问题,导致产出的辣椒无人收购,产量也少了三分之二,粗算下来,全村的损失在50万元以上。
记者采访时,有8名村民表示借了高利贷,金额在500-4000元不等,利息都为每月1元钱付5分。农民就等着今年的辣椒收了还清这些高利贷,如今却是一场空,连过年的钱都没有。
种子贩卖者不具经营资格
就这批辣椒种子的问题,种子供应者赵某声称卖种子不是他的事,他是代人卖的。不久后,一名男子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种子就是他贩卖的。他说,这批种子既不是茂丰4号也不是茂丰5号,而是在河北买的。当时购买这批种子时,对方说这种种子产量最高,后来又说这批种子有点杂,他想到产量高就没事,就买了这批种子没有包装。拿回来后,大多数都是赊出去的,当时只收一半种子款。当记者问他在河北购买种子时是否查看过对方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他说:“我不识字,从来不知道这些。”
据当地村民说,赵某等人在当地销售种子已有6年之久,当记者问他是否有经营种子的相关登记证件,有没有在当地农业局备案时,他说没有,也不知道要这些证。他还说,农民买他的种子是自愿行为,自己并没有强迫,所以,种子出现问题责任也不全部在他。
劣质种子事件发生后,生产茂丰4号、茂丰5号辣椒种子的茂名科技种业有限公司对此事非常重视,要求海南的代理商一定要调查此事,必要时将不法商人送上法庭。海口市种子公司经营部负责人、茂丰5号辣椒种子海南总代理朱先生对记者说,茂丰4号、茂丰5号辣椒种子统一为10克包装,有茂树牌注册商标,椒农在购买时要仔细识别。
东方市农业局已展开调查
1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东方市农业局就劣质种子一事进行采访。接待记者的杨先文局长称,省政府明文规定,散装种子是不允许出售给农户的,所以这批种子肯定不是规范的,农业局将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再依据调查的结果进行处理,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如果贩卖种子者不接受调查,可以先通过公安机关进行拘传。
1月6日上午,杨局长即带员到八所镇大章村对此案展开调查,目前已初步确定这批种子为不合格种子。
维权提示
《种子法》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农民朋友遇到此类事情,解决的渠道有3种:与种子经营者协调赔偿;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种植户在购买种子时,须索取相关购种凭证,并保留包括种子包装袋等在内的相关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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