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能给人们带来财富,但虚假信息,却让人损失财富。在农村,不少农民为了寻找一条致富路,都会留意各种致富信息,把目光投向特种种植,有的不惜下大本钱,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希望能够通过特种种植发家致富。这项投资对于农民来说关系重大,一旦失败,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近期,山东省消协及各市消协不断接到在特种种植方面上当受骗的投诉。经综合归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诱你上当,骗钱走人。有一些经营特种的公司或个人,宣称经营的特种收益颇丰,勾画了一幅快速致富的蓝图,有人花了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买回的药材种子,两个多月没有长出苗来;有人花几万块钱买回的芦荟苗,与公司也签订了收购合同,但到了收购季节再去找公司,却发现公司人去楼空;投资几万元引种的仙人掌,小心培育,待到长度、宽度、厚度都符合标准了,可公司就是不来收,自己又没处卖,拿出合同来与公司理论,结果发现合同上的条款与当初公司人员的宣传、解释大相径庭。
二、虚假宣传,找人当“托”。一些公司所推广的植物多为人们不熟悉、不了解。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公司会找名人为其“作秀”让名人夸大宣传该植物好处,或找种过的人宣传该植物的销路有多广,种植前景有多广阔,当年就能收回几万元的成本,以后年年光赚钱不用投资。为了骗取农民的信任,他们还刊登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成功致富事例,并附一、二封感谢信,鼓动大家引种该植物,其实这些信大多查无此人。
三、“甜枣”引路,诱人上钩。为了让更多的人相信、参与,一些公司故意培植几户,前期投资种植的人为后期投资的人做示范。最初种植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会按合同回收,并及时付钱给种植户,成为公司的活广告,从而吸引更多的种植者。随着种植户越来越多,公司便开始倒种,将收购回来的产品再以高价卖给后面的种植者,中间赚取差价,后期投资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拖着不收购,或以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收购。
四、合同有“鬼”,“虚晃一枪”。为了骗取种植户的信任,公司与种植户签订回收合同,规定“种植户种出的产品,只能卖给公司,不得卖给他人,一旦公司发现种植户将产品卖给他人,将依法追究种植户的责任。”让种植户深信公司会收购他们的产品,却对公司如违约不收购种植户的产品没有任何限制;还有的公司与种植户签订的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有明确的要求,而实际上能够达到该要求的产品很少,但在签合同时却称“基本上都能达到合同要求”,使种植户认为自己的产品不好是技术上的问题,而不是公司与自己过不去;甚至有的公司提供的明明是多年生植物,却只与种植户签订一年的合同,一年之后就不再续签了,使种植户有苦没处说。
五、说明详细,埋下伏笔。公司在售种后,给种植户提供一份详细的种植说明。种植户在选择种植品种的时候往往会很谨慎,对于该种植物好不好种,好不好管理都会仔细询问,为了让种植户放心,公司会给种植户一份详细的种植说明,并在公司显眼的地方摆上一些植物生长各个时期的样品,宣称只要按照种植说明种植,肯定会高产。在宣传时一再强调该植物易种、易活、好管理,结果种植户按照说明种植后,要么种子不发芽,要么种出的植物不合要求。当种植户与公司理论的时候,公司会说种植户不是按种植说明进行管理,或提出肥料不足、阳光不充足、水分不够、土地不符合要求等让种植户无法辩解的借口,最后种植户只能自认倒霉。
六、模棱两可,规避责任。种植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便会与公司交涉,让公司赔偿损失。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在一年合同期满后,既不与种植户续签收购合同也不与种植户解除种植关系,而是告诉种植户“你继续种吧,种出来的我们还收,如果你不与公司合作,那对你是不利的,我们不怕告。”这让那些还没挣回本钱的人不敢造次,老老实实地继续弄那些植物,怎么着也不敢得罪公司呀,要不自己种出来的产品卖给谁去?再广阔的前景种植户也摸不着呀。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引种稀有植物要慎重,当心上当受骗。具体建议以下:
一、不论引种什么植物,对其宣传材料都要认真研究,不盲目相信。特别是对于一些投资较大,宣称回报率高的植物一定要谨慎。一般公司选择的品种是在当地没有的,而且要么种起来技术要求很高,要么易种、易活、繁殖速度很快的植物。种植户在选择这些品种之前,要考虑这些植物是否适合当地种植,种植出来有没有市场,如果是易繁殖存活的植物,收益又高,而却要投大笔钱去引种,其中是否有诈。
二、多请教专家。要引种一种新的植物,最好到有关科研单位向有关专家请教,请他们帮忙把关。同时,自己也要多查阅一些资料,新事物一旦出现,很快就会有专家撰稿对其进行分析,种植者可多留意这方面的信息。在投资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多方考察,仔细斟酌。
三、调查公司的信誉。自己种植出来的产品,其加工途径是什么?公司对这些产品如何利用?最好让公司提供一下产品的去处,并亲自到加工地点考察,看是否有实力,是否证照齐全,公司规模、人员及资金情况。最好让公司提供一些种植户,亲自到种植户去看看。不要偏信公司的宣传,如果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给种植户提供这方面的信息,种植户就可以拒绝。
四、要防止骗子公司。好多地方出现非当地人员租来房子经销种子和技术,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特别是要注意在城市车站、码头、旅社中挂大牌子,供种及回收产品的骗子,到最后连公司的影子也找不到。
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保护意识。凡是有供求关系的应当订立协议(合同),开具票据凭证,以便今后发生纠纷,可持凭证向消协和工商部门投诉、申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对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一定要认真研究,对自己不利的地方要大胆地提出修改。最好请律师帮忙看看是否有漏洞,如果有必要,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六、投资不是赌博。要消除投机心理,在特种种植发展的初期,一些人通过倒种发了财,但只是少数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种产业、一种经济都不可能在人为的鼓噪下提前成熟,因此,特别提醒广大农民,面对“诱人”的广告宣传,应保持一颗平常心,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