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通讯 刘明国
改革需要基层的创造精神,这是人们早已公认的一个道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回过头来看,真正有成效的改革,没有哪一项离开了基层的创造。并且,事实证明,哪一次改革过程中基层创造性发挥得越好,哪一次的改革就越成功。
农村税费改革是发生在新中国大地上的第三次农村革命。这次改革涉及到了全国9亿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并且带动着机构改革,还将减去一大批吃着“皇粮”的冗员,触动的利益群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这次改革是在基层积淀了诸多矛盾的情况下推动的,遇到的具体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次改革所处的时代是更加规范的,已经全面走向世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外部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再单纯。更重要的是,这次改革不仅是一个经济改革,而且需要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一系列综合改革相配套。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这次改革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应该放手让基层去创造,才更需要基层涌动出巨大的、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创造性力量。
三年多来,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由于全国各地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受到了广大农民、全国上下乃至国际上的一致好评。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在这个大的背景之下,也还有少数地方试点工作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问题的根源除了客观的因素之外,最主要的还在于他们过于把改革的程序和方法简单化、格式化、教条化了。比如,改革已进入第四个年头,中央仍然叫做试点,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科学务实的态度。而有的地方却认为方案也批了,指标也定了,改革已经到位了,干脆把改革的机构撤了。再如,有些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像计税面积、计税常产、计税价格等数据,中央要求自下而上地“捞”上来,而有的地方为了图省事,却硬是先把数据自上而下地“按”下去。这些都给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被动。另外,在改革过程中,中央制定了一些原则性意见,同时也给地方预留有很大的创造性空间。并且,强调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搞一刀切。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曾经明确指出:“农村税费改革不仅要有全国统一的政策,而且要允许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实行分散决策。”浙江省拟定改革方案尽管与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不同,最终也得到了中央的批准,就是一个典型说明。中央的意见需要各地严格地遵照执行,但有的地方因为怕出“乱子”,在这些原则性意见之上,又“捆绑”上了一系列的条条框框,使基层完全变成了一部没有任何思想的机器。人的主观机械的行为,代替不了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但是却可能阻碍改革的进程。这些情况表明,在有些地方,改革的科学性还有待于增强,基层自发的、内在的创造性元素还有待于激活。
当然,我们提倡基层去创造,这种创造应该是一种进步与落后的自然博弈,而不是人为的刻板的设置和虚假的摆布。特别是,这种创造应该有着十分明确的大方向,而不是偏离甚至背离基本方针的无原则的恣意性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对中央关于改革的精神真正要做到过腹消化、完全吸收,而不是囫囵吞枣、浅尝辄止;要求我们对改革必须发自内心深处,转变为自觉行动,而不是“打一鞭子动一下”,被动应酬;必须是全神贯注地求真效,而不是聚精会神地造“假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了这样一种指导思想和工作态度,才可能将自上而下的正确领导与自下而上的主动创造精神结合好,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基层创造和出色的创造性成果。
我们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干的是前人没有干过的事,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本身就是创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改在农村最基层,改在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坎上,更加需要基层炽热的参与,激情的创造。而现在上下一致的感觉是基层的参与度高,但创造性不够,不如以前,尤其是不如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党的十六大再次提出要尊重基层的实践,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突破和大胆的探索。我们期待着,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各种有益的创造能够更多更快地出现。同时我们也坚信,只要我们大家放开手脚,把基层的创造性引导好、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这场伟大的实行轻徭薄赋的变革就一定能够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就一定能够夺取改革的重大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