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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荐“两杂”主导品种的条件与程序

  2005-9-23 8:39:11  

 

实施农作物主导品种推荐制度是引导农民合理选用良种、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推进品种区域布局的一项有效措施。为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地搞好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主导品种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推荐条件与程序。

一、推荐主导品种的条件

1、必须是审(认)定后经过一年以上推广使用的品种;

2、大面积推广上未出现过严重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品种;

3、在全市统一组织的新品种展示中表现突出、未发现严重缺陷的品种;

4、上年度全市的种植面积在20万亩以上的品种(其中,仅适宜武陵山区推广和重庆市审(认)定的优质稻品种或国家审定的在重庆市种植后仍然达到优质稻标准的品种,种植面积在5万亩以上);

5、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下列品种可优先推荐:上年度推荐的在生产中表现较好的主导品种;市内加工企业有一定订单规模的品种;在全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良种推广种植面积统计中排名列前的品种。

二、推荐主导品种的程序

1、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包括种子站、植保站的意见)提出本区市县的推荐意见。各县(区市)推荐品种个数按每5万亩水稻、每3万亩玉米推荐1个品种控制,每个区县的推荐品种,水稻、玉米分别不能超过10个,至少可推荐1个;

2、市内大、中型大米加工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市内大、中型大米加工企业根据订单收购、加工品质、市场销售等情况提出水稻品种推荐意见,每个加工企业可以推荐15个品种;

3、网上公示区市县推荐品种。市品审会办公室分别在重庆市农业局公众信息网和重庆种业信息网上对各区市县提出的推荐品种进行公示;

4、市种子管理站和植保站提出审查意见。市种子管理站根据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良种推广种植面积统计结果(依据网上发布的公告结果)、新品种展示结果以及种子质量检测等情况,市植保站根据大面积推广上的病虫害发生情况对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大米加工企业提出的推荐品种进行审查;

5、市品种审定委员会水稻专业委员会和玉米专业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市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分别随机抽取水稻专业委员会和玉米专业委员会2/3的委员召开专业委员会议,在参考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大米加工企业的推荐意见和市种子管理站、市植保站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推荐出20个左右的水稻品种、15个左右的玉米品种作为候选主导品种;

6、市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核公布。市品种审定委员会对水稻、玉米专业委员会推荐出的候选主导品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品种经重庆农业信息网和重庆种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品种审定委员会正式公布推荐。

 

附件1:重庆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主导品种推荐表(区市县农业局)

附件2:重庆市杂交水稻主导品种推荐表(大米加工企业)

 

 

 

                                                             重庆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二OO五年九月五日


责任编辑:gree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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