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二)
Quality standards for agricultural seed(II)
GB 16715.2—16715。5—1999
GB 4404.3—4404.5--1999
1999-09-08发布 1997-06-01实施
国 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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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715.2-1999 瓜菜作物种子 白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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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4.3-1999 粮食作物种子 赤豆、绿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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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715.3-1999 瓜菜作物种子 茄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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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7.4-1999 粮食作物种子 荞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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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715.4-1999 瓜类作物种子 甘蓝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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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7.4-1999 粮食作物种子 燕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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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715.5-1999 瓜类作物种子 叶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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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 麦
前 言 为保护农业生产,保障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品种获得优质、高产,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大量试验研究、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燕麦种子质量标准(即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四项指标)进行全面制定。目前,燕麦还无杂交种,根据统一规定,常规种种子质量不分级,纯度、净度、发芽率定最低指标,水分规定最高线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西省种子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淑敏、苏菊萍、龚福常、赵建宗、刘晓燕。 本标准委托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404.5--1999 粮食作物种子 燕麦
Seeds of food crops-Oa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燕麦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的荞麦作物种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1-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3543.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T 3543.6-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GB/T 7414-1987 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 GB/T 7415-1987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原种 basic seed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2 良种 quality seed 用常规种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和杂交种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4 质量要求 甘蓝类作物种子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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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级别 |
纯度
不低于 |
净度
不低于 |
发芽率
不低于 |
水分
不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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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 |
原种 |
99.0 |
98.0 |
85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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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 |
96.0 |
5 包装、运输、贮藏、标志 按GB/T 7414、GB/T 7415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扦样 按GB/T 3543.2执行。 6.2 净度分析 按GB/T 3543.3执行。 6.3 发芽试验 按GB/T 3543.4执行。 6.4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按GB/T 3543.5执行。 6.5 水分测定 按GB/T 3543.6执行。 7 检验规则 以品种纯度指标为划分种子质量级别的依据。纯度达不到原种指标降为一级良种,达不到一级良种降为二级良种,达不到二级良种即为不合格种。 净度、发芽率、水分各定一个指标,其中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品种。 纯度、净度、发芽率的测定值与标准规定值进行比较判定时,暂不执行GB/T 3543.1--3543.6-1995中与规定值比较所用的允许误差。
赤豆、绿豆
前 言 为保护农业生产,保障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高产,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大量试验研究、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赤豆(红小豆)、绿豆种子质量标准(即纯度、和水分四项指标)进行全面制定。目前,赤豆和绿豆均无杂交种,根据统一规定,常规种种子质量不分级,纯度、净度、发芽率规定最低指标,水分规定最高线。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安徽省种子站、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河北省种子站、陕西省种子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淑敏、刘华开、常秀兰、李秀锦、薛雁。 本标准委托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404.3--1999 粮食作物种子 赤豆、绿豆
Seeds of food crops-Red bean and mung bea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的赤豆(红小豆)、绿豆作物种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1-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3543.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T 3543.6-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GB/T 7414-1987 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 GB/T 7415-1987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原种 basic seed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2 良种 quality seed 用常规种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和杂交种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4 质量要求 赤豆、绿豆种子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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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级别 |
纯度
不低于 |
净度
不低于 |
发芽率
不低于 |
水分
不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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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豆
(红小豆) |
原种 |
99.0 |
98.0 |
85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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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 |
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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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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