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西农产品比价与农业产业结构的关系
(一)广西农业产业结构现状及特点
从广义的农业产业结构看,建国以来,广西全区一直是以农业(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两者产值之和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保持在80%以上。农业(种植业)的主要产业是稻谷种植业,其余依次为蔬菜、水果、玉米、甘蔗、大豆、花生、木薯、茶叶和烤烟等种植业。由于水果、木薯、茶叶主要种在荒山荒坡上,蔬菜主要是秋冬种植,大豆主要是间种,因此,传统上都把稻谷、玉米、甘蔗、花生等作物种植业作为农业(种植业)的代表产业。畜牧业主要是生猪饲养业,2003年,广西生猪饲养业产值占畜牧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6.8%,故把生猪饲养业作为畜牧业的代表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农业产业结构由单一走向多元。在计划经济时期,强调“以粮为纲”,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农、林、牧、副、渔五业结构主要是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结构又主要是以粮食为主。从统计数据看,1978年以前,广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经济作物比重只有10%左右,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在80%以上(详见表2)。表2:农林牧渔各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变化情况表(单位:%)
名称 种植业 林业 牧业 渔业 备注
1950年 81.3 1.7 16.1 0.9
1978年 80.1 4.9 13.8 1.2
1980年 70.2 6.9 21.5 1.4
1985年 61.4 7.5 28.2 2.9
1990年 59.5 7.2 29.9 3.4
1995年 55 4.7 32.3 8
2000年 50.5 4.7 33.2 11.6
2001年 50.4 4.5 33.5 11.6
2002年 50.8 4.3 33.4 11.5
2003年 48.6 5.2 33.3 11.2 含服务业才够100
2004年 48.1 4.5 35.6 10.3 含服务业才够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由于农村全面实行了以家庭经营为核心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了农产品购销体制,加之实行“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农业产业结构开始由单一的种植业向农、林、牧、副、渔并举转变,农林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牧业比重大幅度增加,种植业比重大幅度下降。按当年价格计算,农、林、牧、渔业各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由1978年的80.1%、4.9%、13.8%和1.2%调整为1990年的59.5%、7.2%、29.9%和3.4%,十二年间,种植业产值比重下降了20.6个百分点,而林业、牧业和渔业产值的比重却分别提高了2.3、16.1和2.2个百分点。
2、在种植业中,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与粮食作物的比重平分秋色
改革开放初期,在种植业中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例为80:20,改革开放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到2004年,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例变动为53.7:46.3,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已近平分秋色。详见表三。表3:农作物种植面积结构变化情况表(单位:%)
名称 粮食作物比重 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比重 备注
1950年 95.1 4.9
1978年 80.0 20.0
1980年 81.1 18.9
1985年 77.6 22.4
1990年 78.8 21.2
1995年 63.7 36.3
2000年 58.4 41.6
2001年 57.3 42.7
2002年 55.5 44.5
2003年 54 46
2004年 53.7 46.3
3、农业产业结构变动的体制性特征明显
市场经济时期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差异较大。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产品购销体制的改革,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广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种植业结构调整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种植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59.5%下降到2003年的48.6%,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33.3%,上升了4.1个百分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1990年78.8%的下降到2003年的54%,下降了近24.4个百分点。
4、农产品比价变动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一定调节作用
农产品比价变动对农业产业结构变动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同产品受影响的程度相差较大。根据相关分析结果,2000年以来玉米、花生、茶叶的种植规模与比价的变动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5127、0.6386和0.663,即比价高时种植规模扩大,比价低时种植规模缩小。甘蔗、生猪和水产品的比价变动与种养规模则呈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833、-0.84和-0.67,出现了比价变动与种养规模趋势相反的态势。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甘蔗属于国家定价收购和地方政府强令种植的农产品,其种植规模对价格的反应弹性相当有限;二是以上三种产品一旦成为农民收入中的稳定来源之后,价格的升高或者降低,很难撼动农户既定的种养规模;三是在现有的家庭经营模式下,农户种养结构在总体上仍受耕地面积和家庭生产条件的制约,种养产品不会随着比价的上升而迅速得到调整。以上原因,说明比价变动对结构调整的影响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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