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商报消息 西宁市工商局针对农资商品消费周期长、质量问题多、农民群众投诉难、执法机关取证难等问题,决定在农资商品经销企业推行农资商品样品先行保存备案制,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推行农资商品样品先行保存备案制,有利于工商部门及时、公平、合理的解决农民群众的投诉。在推行此项制度的过程中,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经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经营单位逐一登记和随机抽样,并装入市工商局统一的抽样样品袋中,并分户分类封存备案,指派专人统一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农资商品经营户“经济户口”档案,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和上市农资商品准入关,督促农资商品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将所经销的商品逐一登记造册,严厉查处证照不全、进货渠道不明以及经销“三无”农资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在出现农资商品投诉时, 工商部门能够根据备案样品,公平合理地解决投诉问题。 (王瑞 张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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