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嘉兴市工商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先后受理和调解消费投诉和纠纷达3100余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82万元。
日前,嘉兴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5年十大护农维权案例。
案例一:问题营养钵导致嘉善百余农户草莓枯死
2004年8月,嘉善县干窑镇11个自然村100多家农户种植的近40万株草莓秧苗出现枯死现象。嘉善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多次会同农经、技监等部门深入调查,判定营养钵质量问题是导致草莓秧苗枯死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4年9至11月期间,嘉善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多次召集农户和经销商进行调解。2005年初,多方达成赔偿协议,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共赔偿农户经济损失4.5万元。
案例二:劣质种子坑农,桐乡200户农民种瓜不得瓜
2005年5月24日,桐乡市王某代表该市200多名瓜农向南湖消协城西分会投诉,称他们在嘉兴市区某种子商店购买的西瓜种子不结瓜,由此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南湖分局消协干部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的坑农事件,马上着手进行调查。经过浙江大学农业专家鉴定,这批种子对南方的地理环境、气候不适应,不能在当地播种。但销售这批种子的经营户已不知去向。南湖消协城西分会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现已转行的种子经营户。经调解,经营者与受损瓜农达成协议:由经营者赔偿瓜农5万元经济损失,紧锁了许多天眉头的200户瓜农终于露出笑容。
案例三:毛豆不结荚,嘉善72户受损农民获赔94320元
2005年3月,嘉善县缪金明等72户农户先后在该县大云镇某种子店购买毛豆种子共计2790斤。种子播下以后,不但结荚时间滞后,有些干脆不结荚。焦急万分的72户农户集体向嘉善县12315和消协投诉。
嘉善县12315和消协迅速组成调查小组,协同嘉善农技110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情况。根据比较,不结荚的毛豆植株外形与正常毛豆有明显差异,但要进一步识别种子的性质,还得通过相关权威机构鉴定,如此一来可能错过播种其他作物的有利时机,给农户造成更大损失。为此,嘉善县12315、消协对纠纷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由该种子经营户一次性补偿72户农户每亩600元的损失,总计94320元。
案例四:秤砣藏猫腻,180头苗猪瘦身2000公斤
2005年3月6日,奉化市农民宋某来到平湖市广陈镇,向某畜牧场采购了180头苗猪,回家重新过磅后却发现每头苗猪“消瘦”了10多公斤,一共少了2000公斤。宋某立即向奉化市工商部门投诉,要求主持公道。
这是一起跨地区的农业生产资料消费欺诈案。在接到受害农民的投诉后,平湖市局和消协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经销商在对苗猪进行称重时,利用调换称砣的办法,使180头苗猪的重量一下子“增加”了1845公斤。按每公斤10.8元结算,宋某经济损失达19926元。最后,奉化受害农民获赔15000元。
案例五:塘内鱼儿突然死亡,罪魁祸首为劣质饲料
2005年春节前夕,湖州市汤某、沈某两位水产养殖户养殖的青鱼、草鱼大量死亡。经过专家会诊,并对饲料的质量进行检测,确定罪魁祸首是鱼饲料。该饲料系平湖市某饲料厂生产,2005年5月18日,两位水产养殖户来到平湖市,向工商部门和消协投诉。
调查发现,该饲料厂在生产饲料过程中,添加了禁用成分喹乙醇。根据病状,专家断定,鱼儿死亡正是喹乙醇中毒所致。对此,平湖市工商局和消协要求企业认真对待农民投诉。最终,该企业赔偿两位水产养殖户11600元。
案例六:瓠瓜成毒瓜,嘉兴市消协为安徽农民维权
2004年10月30日,安徽省某种苗公司向嘉兴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200袋“纯英”青玉瓠子,向肥东、肥西、长丰三个县的农民销售。不料长成后虽然瓜果累累,却是无法出售的苦瓜,有的消费者吃了以后上吐下泻,被送往医院救治。化验发现这些瓠瓜里有毒。2005年6月30日,安徽省肥西县消协、合肥市种子商会和种子经营者数人千里迢迢来到嘉兴,代表受害农民和嘉兴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交涉未果,遂向嘉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嘉兴市消协的调解下,该公司愿意赔偿经济损失16000元。但是,在双方签订协议时,该公司经营者采取躲避的办法,使得调解就此搁浅。对于该公司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嘉兴市消协已提请嘉兴市工商局秀洲分局立案查处。
案例七:过期饲料作祟,海宁生猪大量死亡
2005年1月2日,海宁市许村生猪养殖大户周某向该镇某饲料店购买了31包猪饲料,并于当日给其饲养的57头猪食用。第二天,周某发现有几头猪开始腹泻,经兽医诊断,系霉菌中毒,虽经全力抢救,仍有10头猪死亡。周某仔细查看饲料包装袋,发现该饲料已过期二个月。海宁市工商局和消协受理此案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和耐心调解,该饲料店一次性赔偿周某经济损失7500元。
案例八:除草剂致使田头杂草丛生,消协维权到田头
2005年7月7日,海盐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本县武原镇南洋村村民朱某投诉,称其使用了在该村农药店购买的由平湖某农药厂生产的除草剂未见效果,稻田杂草丛生。
海盐县消协当即邀请县农经局农技人员一起前往田间查看。经鉴定,海盐县消协和农经局当场表态,帮助组织一批除草剂发放给农户,对此次除草失败进行补救。
案件虽小,但消协人员顶烈日、冒酷暑,来到田间地头为农民排忧解难,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感动了投诉人及周围农民。
案例九:蛋黄吸收不良,秀洲养殖户苗鹅死亡
2005年3月6日,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养殖户李某在嘉兴市某公司新塍分公司孵房购买了1600只苗鹅,当晚,苗鹅就发生大面积死亡。3月7日,李某请秀城区畜牧兽医站医师对死亡的苗鹅进行了解剖检验,发现苗鹅死亡是由于蛋黄吸收不良造成的,责任应由孵房承担。
秀洲分局新塍工商所和消协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调解。最终,孵房向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200元。
案例十:问题农膜难经风雨,桐乡农民获赔
2005年1月5日,桐乡市孙某等6位果农向该市凤鸣街道某商店购买了13件长寿无滴瓜果葡萄蔬菜专用膜,共付款4550元,果农将农膜作为葡萄架上的小拱蓬使用。不料这些看似结实的农膜却经不起日晒雨淋,出现了条条裂痕,直接影响使用效果。6位果农多次向经销商交涉,没有得到结果。
桐乡市工商局和消协受理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些由安徽生产的农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销售商认为责任应该由生产者承担。对此,桐乡市工商局和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给他宣讲《消法》有关规定,使其明白了销售商对售出产品质量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孙某等6位果农62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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