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鄂薯4号通过全国农技中心品管处组织的国家甘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品种鉴定编号为国鉴薯2005002。鉴定专家认为,鄂薯4号符合国家甘薯品种鉴定标准,建议在湖北、江西、湖南和江苏南部作春、夏薯种植。 鄂薯4号是粮物所刘作斌研究员选育的,于2002年通过湖北省品种审定,并于同年推荐参加全国农技中心品管处组织的国家甘薯品种区域试验,经过2002年、2003年两年区试,以鲜薯产量长江区试第一名的身份,被推荐参加2004年的大面积生产示范,在全国三省的生产示范,鲜薯产量仍为第一名。2005年3月,全国农技中心品管处在北京组织来自全国的甘薯研究、生产管理专家15名组成评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全国三大甘薯区域的所有推荐品种进行评价,鄂薯4号通过评委的鉴定,仍沿用原名。鄂薯4号为我省第一个通过国家鉴定的甘薯品种。
据了解,随着能源的日益紧缺,甘薯以其特有的优势已被国家定为四大能源作物之一,并且在这些能源作物中,用甘薯为原料生产可再生能源成本最低。鉴于此,2005年4月,粮物所在武汉承办了中国甘薯研究所主办、为南阳天冠集团生燃料乙醇准备原料基地的品种推广会,并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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